劳务派遣工适用于哪些岗位
一、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岗位范围。
《劳动法》限定了劳动派遣岗位的范围:劳务派遣工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具体哪些岗位可认定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列举,因此该条款缺乏可操作性,也给用工单位留下了可以利用的空间。
二、哪些岗位可以用劳务派遣工。
非核心岗位:如银行柜员、服务热线、工厂生产作业员等。受编制限制的岗位:如邮递员、后勤人员、司机、前台等。需较长考察期的岗位:如客户经理、保险顾问、行业顾问、行政人员等。阶段性岗位:项目经理、程序员等。临时岗位:如翻译、主持人、礼仪小姐、短期文员等。
企事业单位用工,一般应以直接招聘录用员工为主,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并不适合所有企事业用人单位,只适合一些特殊用人单位或特殊岗位。有些企业的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特殊岗位用人,银行、保险公司因编制所限使用编外人员,一般由劳务公司派遣劳务人员。
三、企业能够安排劳务派遣工的数量是多少呢?
按国家人社部制定的《暂行规定》,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单位用工总量(包括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人数)的10%。超过这一比例,要求用工单位至2016年2月期间逐步降至10%以下,相关用工调整方案要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在将劳务派遣工比例降到10%以前,用工单位不得使用新的被派遣劳动者,包括不得更换使用新的被派遣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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