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将被全面动态监管
----太原红杰人力人才市场
记者今天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人社部将探索建立劳务派遣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报告制度,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定期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履行劳动合同以及与用工单位订立、履行劳务派遣协议等法定义务情况,实现对劳务派遣的全面、动态监管。
人社部劳动关系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建立健全加强劳务派遣监管的长效机制。长效机制的建立除上述内容外,还
包括如下方面:
切实做好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工作。人社部将依照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尽快制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各地将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在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正式施行后,对申请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法及时办理行政许可。同时,对已经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登记的劳务派遣单位实行年度核查制度,对未能通过核查的,依照有关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并予以公告。
健全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备案制度,指导督促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建立职工名册,及时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加强劳务派遣统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期对本地区的劳务派遣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逐级上报。
加大对劳务派遣的监察执法力度,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新修订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作为每年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依法严肃查处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还要建立跨地区执法监管协作机制,切实维护跨地区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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