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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签订起始日从哪天计算?
http://www.hjrlrc.com  2013/8/7  来源:红杰人力人才网  阅读:2788次
 应届大学生就业劳动合同签订起始日从哪天计算? 

      我是2010年应届毕业生,上班3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今天向公司申请双倍工资作为赔偿。可是领导说我进入公司的时候还没毕业,只能算实习,不愿赔偿。我是2010年5月17进入该公司,毕业证上毕业时间为6月26。面试进该公司的时候没有讲实习,也没有签实习协议,不过填员工登记表的时候,上面写到实习登记,那时候我就提出为什么试用的填实习登记,公司负责人说新进员工登记都是这样填的。当我拿到毕业证后,把复印件给公司,然后又补填了一张新的员工登记表,当时登记时间还是5月17日。现在那2张登记表都不在我手里,公司说不可能给我。另外,我在5月24日跟公司签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未毕业的大学在校生不是劳动关系主体,不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这段时间应当算作实习,权利义务由你们双方约定。但是,从你毕业以后,只要你在用人单位从事工作,你就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你毕业后的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就属违法。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从2010年7月27日到现在的双倍工资。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一旦你进入该单位,成为其员工,该协议也就完成了他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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