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账务处理怎么做?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账务处理怎么做?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财会[2014]8号)第三条规定: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基于此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务派遣工的人工费用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劳务派遣公司账务处理怎么做?
劳务派遣公司主要账务处理:
1、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 (企业交纳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部分)
3、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社保等 (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可以扣减3500和个人社保)
4、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等 贷:银行存款
5、计提营业税和附加税费(按差额计提,即劳务收入减去支付的劳务成本和社保)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计税基数为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款项减除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社保后的余额。
6、支付本企业人员工资和费用
借:管理费用-工资/ 办公费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或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7、期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集团总部:胡经理
联系电话:0351-5686108 15364615581
集团总部地址:
联系电话:15525487788(微信同号)
公司地址: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A座22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