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看待劳动派遣?
1、为什么选择劳务派遣模式
用工单位选择劳务派遣这一用工模式的出发点还是为了控制用工成本,由于被派遣的劳动者在法律属性上并不是用工单位的劳动者,而是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所以,理论上讲用工单位派遣就无需为这些劳动者承担招聘、管理的成本。
2、注意审查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及综合能力
用工单位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派遣协议前,要审查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及综合能力,否则若是劳务派遣单位没有资质,则该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还要承担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
3、只有法定的岗位才能用派遣
劳务派遣一般仅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得使劳务派遣范围扩大,否则将受到处罚。
4、尽到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的义务
被派遣劳动者对此享有知情权,尤其是劳动报酬的多少、支付方式等,以免派遣单位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5、对在岗的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须的培训
派遣单位应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派遣符合要求的劳动者,并进行一般的入职培训。若用工单位认为需要进一步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则应由用工单位自己负责,费用也应由用工单位承担。
6、实行同工同酬及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大量使用派遣员工,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派遣员工工资水平较低,且没有正式员工的福利,使用工成本大大降低,这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因此,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工与企业的职工应当同工同酬,否则将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7、不得分割派遣、自我派遣、再派遣的规定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也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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