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员工工伤处理过程
1.工伤报备
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应立即通知劳务派遣公司,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2小时,劳务派遣公司收到通知后在24小时内口头报告所属市、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核发科,以确认此事故是否为工伤,医治医院是否为工伤治疗制定医院。
2. 认定申请
劳务派遣公司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管理科提交书面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供资料提交至所属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管理科,受理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3.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待医疗期满或伤情相对稳定后,如工伤员留有残疾或身体精神受到损害,导致本人工作能力减弱,则需在工伤员工医疗期满后30日内,至指定的劳动能力诊断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4. 工伤待遇申领
职工伤残或因工伤亡,在领取医疗费分分割单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待遇手续,需提供资料提交至所属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核发科,核发科将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单交给劳务派遣公司。工伤待遇以转帐形式注入公司帐户,待资金注金转出后,所属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核发科及时通知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客服部门确认资金到帐户后,通知工伤职工用请款单的方式请款,后附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单。
5. 法律支持系统
公司常年聘请有丰富经验的法律顾问,对人事外包形式下劳动用工研究的专家作为公司人事外包业务的法律解释者和政策支持者。
6. 非因工受伤处理
a. 外派员工非因工受伤,有关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医保政策执行,由医保机构和 个人承担,用工单位不承担;
b. 在医疗期内,贵公司不得将该员工退回我公司,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员工薪资;
c. 针对特殊工种非因公受伤引发的各种纠纷,由劳务派遣公司代为处理。
集团总部: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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