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7日,我省运城万荣县一所村级无证幼儿园违规使用无牌无证车辆接送幼儿,且严重超载,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社会影响恶劣。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王儒林书记、李小鹏省长、张复明副省长对此事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学生出行安全。8日晚,省教育厅迅速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行动起来,认真排查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10日,当地县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交警大队中队长、教育局政教股股长、职成股股长受到行政撤职处分。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防范和杜绝类似事情发生,省教育厅决定近期在全省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排查整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顿内容
1.全面摸清中小学幼儿园集中接送学生车辆情况,重点排查无办学资质的幼儿园、民办学校车辆接送学生情况,详细掌握辖区内学生接送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
2.全面掌握目前使用的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性质、归属地、车辆年检、驾驶员资质等具体情况,查看学校与家长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书的签订情况。
3.加大对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并要求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等车辆,严厉查处无牌无证、超员超载、不符合安全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整顿时间
2014年11月13日—11月28日
三、工作要求
1.本次排查整顿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各县(市、区)要按照整顿内容逐校、逐园、逐人、逐车进行自查,县(市、区)汇总排查整顿情况后报市教育局。各市排查整顿情况请于2014年11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当地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进行专项整顿,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及时消除隐患。对未按规定取得接送学生资格的车辆及不具备接送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员,要严格依法处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技术等级不达标的,要坚决停运并彻底整改。对无牌无证、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省教育厅将在12月初开始对各市、县(市、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山西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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