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的演变、发展与规范
——太原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近年来,劳务派遣作为一种非主流就业方式,在我国呈快速上升态势,演变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用工形式。就劳务派遣行业而言,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制造业和建筑业;就劳务派遣人员结构而言,以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下岗分流人员为主;就劳务派遣公司而言,有劳动部门下属职业介绍中心、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转制而成的劳务派遣公司,更多的是设立门槛很低的以赚取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服务费的新注册劳务派遣公司,还有一些大型用工单位自设劳务派遣公司,向本单位派遣劳动者,等等。
劳务派遣用工呈现三个主要趋势与特点。一是劳务派遣用工总量日益增大。近年来,我国劳务派遣用工呈快速上升态势,据全国总工会调查显示,目前国民经济中有16个行业门类使用劳务派遣工,全国有劳务派遣工约3700万,主要分布在一线岗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总数的 25.7%。一些大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包括一些金融企业中的信用卡销售团队)甚至把常年用工岗位、主要生产岗位整体外包或承包,劳务派遣工的使用率高达 70%以上。一些省份的邮政、电信、移动、石油、石化系统的劳务派遣工比例达60%以上,有些甚至在85%以上。劳务派遣用工已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用工形式。二是劳务派遣用工行业不断扩展。目前,我国劳务派遣用工已逐步从初期传统的家政保洁、绿化、保安、装卸搬运、维修维护、建筑施工等低端行业,扩展到技术、经营、管理等高端行业,由辅助性工作岗位延伸到许多主体性工作岗位,包括信息传输、金融保险、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三是劳务派遣人员来源逐渐多元。劳务派遣人员主要是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和其他城镇人员,其中农民工是构成劳务派遣人员的主体。如成都市现有劳务派遣人员 6.8万人(不含央属、省属垂直管理行业),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占 41.3%,失地农民占23%,两者合计达64.3%。近年来,来自大中专毕业生的劳务派遣人员比例逐步增大,有的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中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超过35%,且呈快速上升趋势。
随着劳务派遣用工量的增加,目前的一些制度规划与管理办法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给法律维权带来的挑战。如《劳动合同法》中涉及劳务派遣的都是一些原则性条款,在派遣员工社会保障、工作岗位、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方面没有明确的详细规定,对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企业缺乏具体约束措施。此外,用工单位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违背《劳动合同法》“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原则,在长期用工岗位、常设工作岗位和主营业务工作岗位上雇用劳务派遣工。有的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甚至达到本单位职工人数的3倍。二是经济权利难以保障。比如,在许多企事业单位中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派遣工同工不同酬、保险福利待遇低、工资正常增长较难、“虚假派遣”侵权行为等现象,已经引起了劳务派遣工的心理抵触。三是民主权利难以实现。主要表现为工人加入工会难、职级晋升难的现象。四是由于劳务派遣工与用工企业没有直接的利益关联,用工企业缺乏凝聚员工的动力,造成一些中小企业员工流失率高。五是审批监管不够规范。虽然,201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条文做了适当修改,提高了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金标准,但对劳务派遣机构的经营资质审批缺乏明细的规定和统一标准,与之相配套的监管制度也很不完善。相对于“三性”,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理解,需要有明确的司法解释,这也导致《劳动合同法》的监督执行难。
劳务派遣工事实上已经构成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容易使我们党的阶级基础内部发生分化。今后,重视并妥善解决劳务派工问题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的同时,各地应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的管理和规范。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建立劳务派遣用工备案制度、建立用工监管督查机制等。三是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的作用,保障民主权利。如在政治上关心,对一些要求进步的青年吸收入党、入团。如加大劳务派遣公司工会组建力度,大胆探索创新劳务派遣工在用工企业入会的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劳务派遣工会员管理模式,加大劳务工的培训与教育,切实维护劳务工权益。四是实行归口管理,严格准入审核。如分级明确注册资本。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由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对劳务派遣公司按县级、市级、省级和全国性进行分级,制定不同的注册资本标准,提高从事跨区域派遣公司注册资本。如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把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务派遣的审查审核,作为企业申报审批注册的前置条件,建立健全劳务派遣企业准入机制,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派遣单位的申请、许可及审查,提高劳务派遣企业履责能力。如建立诚信评级制度。以诚信评级制度为依托,建立劳务派遣行业协会,定期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级,规范引导其诚信经营,促进劳务派遣行业有序健康发展。五是从生活上关心,逐步消除劳务工与正式员工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如企业负担劳务工的管理费用和上交企业支付的保险费用等,多支付,不降低劳务工的实际收入(避免劳务派遣公司的“盘剥”)。如企业每年拿出一定的指标用于劳务工转正,是一种导向,鼓励干得好的员工和业务骨干,使劳务工有归属感,增强对企业的忠诚度和主人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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