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红杰职业介绍教育集团首页
山西太原红杰人才市场、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大中型生产线项目承包、物业管理、保险代缴、现场招聘,山西招考信息、职业教育培训、0351-7339666 13073568899
关于红杰 | 特色服务 | 招聘电话:0351-7339666 / 13073568899
网站首页 职业介绍工作流程 企业招聘 全职招聘 人才求职 招聘会 猎头服务 招生信息 劳务派遣 派遣动态 就业指导
劳务派遣服务流程 兼职招聘 人事代理 资料下载
您的位置:首页 > 就业指导 > 派遣新闻政策 > 新劳动合同法7月1日起施行 劳务派遣应同工同酬
新劳动合同法7月1日起施行 劳务派遣应同工同酬
http://www.hjrlrc.com  2013/8/2  来源:红杰人力人才网  阅读:6808次

新劳动合同法7月1日起施行,劳务派遣应同工同酬

——太原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从市人力社保部门获悉,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施行。新法切实维护了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新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新法提高了劳务派遣单位准入门槛。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实行行政许可,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不少于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明确了“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人力社保部门可依法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罚款标准由原来的“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提高到“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并吊销劳务派遣单位业务经营许可证。

集团总部:胡经理

联系电话:0351-2773828 18635148479

集团总部地址

联系电话:0351-5686108   15364615581

公司地址: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A座334室



下一信息:劳务派遣企业面临市场洗牌
上一信息:定期提交报告 劳务派遣公司准入“门槛”提高
就业指导
面试技巧
简历指南
面试宝鼎
开心职场
就业导向
薪资行情
专业前景
自主创业
职业教育
暂无新闻
暂无新闻
更多职业
劳务派遣 更多内容
2023年山西工学院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古交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公开招聘外派人员派至山西体育中心工作公告
终止合同通知书
太原市阳曲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 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中煤华昱维修中心(朔州)公开招聘20名维修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大同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 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太原西山生态文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太原市清徐县民政局公开招聘 社区专职社工公告
2022年怀仁市补充专职网格员招聘公告
个人注册步骤 | 企业会员注册步骤 | 红杰招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红杰集团总部 网址:http://www.hjrlrc.com 工信部ICP备案/许可证编号:晋ICP备13006282号-1  晋公网安备 14019202000672号
电话:0351-7339666 / 0351-6979666 传真:0351_5686108 手机:15364615581 QQ:116580434 mial:116580434@qq.com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