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接新三板:创业板的一厢情愿? ----太原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在监管层数度表示支持的氛围烘托下,市场对新三板与创业板转板通道的开通预期愈发强烈,仅差交易所层面对此进行确认。 近日,在组织员工学习2015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时,深交所终于表态“将在今年推动新三板与创业板转板试点”,以全面推进创业板改革。转板渐行渐近。 虽然在2014年进行了一些制度“修补”,目前创业板仍可谓“腹背受敌”:前有上交所战略新兴产业板的潜在竞争,后有扩容全国一年后,挂牌企业逼近2000家、总市值已破5000亿元的新三板的实质性威胁。创业板“中国纳斯达克”的招牌正风雨飘摇。 为重拾创业板“创新型企业培育板”的定位,除注册制改革外,深交所也寄望于以开通转板通道的方式“对接”新三板,为创业板输送优质创新型企业。面对所处市场的良好发展前景,新三板挂牌企业有多大动力“转场”创业板,股转系统又是否甘于做创业板的“后花园”,是深交所无法回避的现实。 根基摇动 “与创业板建立转板通道”是国务院对新三板提出的要求。2014年年初,不少企业选择新三板就是希望未来能借助绿色通道,低成本、高效率地转到创业板上市。 直到2014年5月证监会表示正就“在创业板建立单独层次进行研究”,转板的具体机制才露出冰山一角: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可到创业板上市,无论盈利与否。此后,监管层又多次在公开场合重申了对这一转板安排的支持。 在A股先后痛失京东、阿里等巨无霸之后,曾以“培育创新型企业”为设立初衷的创业板承受着空前的压力。 2014年,创业板相继实施了“降低财务准入门槛”、“建立再融资机制”等改革措施,不过相较于注册制改革,这些对创新型企业抛出的橄榄枝并没有足够的吸引力,只能算是制度的“小修小补”。 令创业板倍感压力的是,上交所已在2014年上报了战略新兴产业板方案。该板块旨在支持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多被外界解读为“上海创业板”,将成为创业板在成长股宴席上的劲敌。 就在深交所表示要在今年推动转板试点之际,上交所又几乎同时宣布“建设战略新兴产业板将是2015年工作重点”。两大证交所对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创新型企业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 尽管面临战略新兴产业板的潜在竞争,目前对创业板构成实质性威胁的还是本次的转板试点对象—新三板。近一年来,新三板对创新型企业的大量招揽已开始动摇创业板发展之根基,后者高举“中国纳斯达克”大旗的双手愈显无力。 深交所本次表态说明,创业板急需重拾“创新型企业培育板”的定位已成监管层和交易所的共识,对接新三板就是其中重要一步。 不过,新三板企业可转板的具体条件、转板批量以及是否双向转板等关键细节,目前还都未有定论。根据现行《证券法》,上市与公开发行股票是“捆绑”在一起的,由于新三板挂牌企业并未公开发行过股票,因此若要转板创业板,还将牵扯到《证券法》的修订。 转板动力成疑 新三板会成为创业板的“后花园和根据地”吗?从这点上看,新三板企业有多大的转板动力呢? 2015年,除创业板改革外,新三板竞价交易制度和自然人投资者门槛的降低也将推进。届时,原本就拥有相同法律地位(全国性证券交易市场)、类似功能定位的新三板和创业板,在市场硬件方面也将趋同,新三板的优质挂牌企业似乎没有理由转投创 业板。 美国纳斯达克提供了一次历史镜鉴。由于市场运行良好,转板对纳斯达克挂牌企业而言意义不大,微软就曾多次拒绝纽交所的邀请。2006年,纳斯达克从“全国性场外市场”一跃升级为“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旗下挂牌企业一次性“转正”为上市公司。由此,转板的吸引力降至零,因为这些企业已身处美国最优秀的两家交易所之一。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王啸认为,无论新三板及其挂牌企业能否在未来完成类似转变,我们都要看到纳斯达克带来的启示—“转板”的本质并非简单地更换证券交易场所,而在于原先的场所已无法满足企业进一步的发展需求。目前新三板正处在快速发展期,现在就谈转板未免“不公平”,应让市场自行决定新三板的最终定位。 相对于“升级”转板,新三板2015年将把更多精力放在内部转板,即市场分层的建设上,后者也是股转系统公开谈论最多的事项。针对转板创业板,股转系统仅有寥寥数语:“这将由企业自主选择,我们不会阻拦。若选择离开,只能说明未来新三板需要更好地满足企业需求。” 这种态度已经表明,面对定位类似的创业板,新三板并不甘于扮演“为他人作嫁衣”的角色,言语里甚至透露出些许“不服”的色彩。 对创业板而言,与新三板互联互通固然诱人,但在聚光灯外,众多区域股权市场的挂牌企业同样拥有发展潜力,而且它们也更想抓住对接证交所的历史机遇。目前浙江股交中心就正同战略新兴产业板探讨未来对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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