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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忠富工伤案 |
http://www.hjrlrc.com 2015/1/21 来源:红杰人力人才网 阅读:6447次 |
夏忠富工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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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忠富在2008年2月20日应聘到北京市震威远安全保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威远公司)做保安,当日即被公司派往北京市某服装市场工作,约定工资每月800元,但并未与震威远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3月25日上午,夏忠富在服装市场值班时,发现两名送货员将送货三轮车停在门口台阶上,就上前让他们把三轮车停到台阶下面。三人因此事发生争议,两名送货员将夏忠富打了一顿,后来民警出面才制止并将二人带到派出所处理。夏忠富经诊断为右手外伤,无名指指腱断裂。夏忠富要求震威远公司赔偿,公司却在2008年4月19日将其赶出单位,不愿承担任何责任。
夏忠富因工伤以及无故被辞退来到致诚中心申请援助。致诚中心受理该案件后,援助律师决定同时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认定程序。在申请工伤认定时,由于夏忠富没有与震威远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方提出与夏忠富不存在劳动关系。律师不得不代理夏忠富提起仲裁申诉,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由于夏忠富是被震威远公司派到服装市场当保安的,如果服装市场能够出具证明即可以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律师就到服装市场找到杨经理,希望其能证明夏忠富是震威远公司派遣来的。杨经理称该商场的确与震威远公司有合作,双方还签订了保安派遣协议,但是其担心与震威远公司关系弄僵,将来不好合作,一直不愿意提供该协议。律师明确提出,如果不能确认与震威远公司的劳动关系,只能认定夏忠富与服装市场存在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对方才勉强同意给律师出具证明,表明夏忠富是震威远公司派遣来的保安,但是仍然不提供派遣协议。取得该证据后,夏忠富与震威远公司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得以确认。此后,单位有意协商解决此事,但表示只能给3万赔偿金。律师根据伤残鉴定的标准粗略估计夏忠富可能构成八级伤残,根据北京市的标准,八级伤残应当能拿到7万元,因此不同意对方的赔偿数额。该案件目前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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