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职业介绍 > 职业介绍动态 > 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的通知 |
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的通知 |
http://www.hjrlrc.com 2013/8/7 来源:红杰人力人才网 阅读:2716次 |
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3]65号)精神,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制度,决定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3年7月1日起,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补助应不低于我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不低于保额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我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见习单位给予见习补贴。
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见习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相关待遇标准的见习单位,应责令改正。未按要求改正的,应取消其就业见习单位资格。
|
|
|
|
|
红杰集团总部
网址:http://www.hjrlrc.com
电话:0351-7339666 / 0351-6979666
传真:0351-7339666 / 0351-6979666
手机:15364615581
QQ:116580434 mial:116580434@qq.com
地址: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A334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