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 北京市东城区职工业余大学是国家教育部备案、北京市教委批准成立的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是全国恢复成人高等教育以来建校最早的院校之一。学校以业余、脱产形式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毕业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文凭。 学校2010年开设工商企业管理、会计、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图形图像制作、电脑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影视媒体技术方向)、广告设计与制作、幼儿艺术教育九个专业。 学校教学设施齐全,拥有多媒体教室,多功能厅、语音视听教室、会计模拟室、视听阅览室、顶光美术教室、高配置机房,图书馆等,能够满足多方面教学需求。学校拥有一支近百人的学历层次高、教学经验丰富的高水平专兼职教师队伍,学校重注人才培养,坚持把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努力把学生培养成基础扎实、素质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建校二十多年来,学校不断努力创新,奋发进取,培养了大批适合社会需求的毕业生。 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2010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二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有业余、脱产两类学习形式。授课方式为面授。其中业余学习的面授、辅导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2—3个晚间或周末白天。脱产学习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白天。脱产:学制2年,学习年限2年;业余:学制2.5年,学习年限2.5年。 第三条 上课地点在北京市东城区朝外潘家坡1号。 第四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五条 艺术类的考生统考成绩须达到艺术类最低录取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的考生应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加试科目:素描,报名时间:2012年9月8日,考试时间:2012年9月22日,考试地点:本校,加试费:30元,加试成绩于考试一周后在本校公示栏或本校网站公布。 第六条 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不开班予以停办,已上线考生转至第二志愿调剂录取。 第七条 按学校所属地的原则,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按专业不同、学习形式不同为:1260元/学期/人——2900元/学期/人。 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九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办公室、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十条 本校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外潘家坡1号(东四十条桥港澳中心东南侧),邮政编码:100020。 校内办公地址:东城职工大学成招办。 咨询电话:65528540 65513612 13520163640 (陈老师) 学校网址:www.dczd.com 电子邮箱:dczd188@yahoo.cn 第十一条 本章程经本校校办公会讨论通过,由本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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