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宁乡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社区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9号)、《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政办函[2020]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面向全县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50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自主自愿、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员类型及数量
宁乡镇社区辅助工作岗位50个,包括城东社区、城北社区、南街社区、府南社区、钢城社区、段家庄社区、太高社区、柳沟社区、升辉小区、友盛小区各3人;城南社区、府东社区、北街社区、庞家会社区、尚家峪社区各4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阳县户籍,有就业能力和就业要求。
2、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志愿从事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基层服务工作。
3、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用人单位分配,无违法犯罪记录。
4、本次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指失业一年以上、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1985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2019年秋季及之前毕业的连续一年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5、此前本县各部门已招聘过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在此次招用范围。
6、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官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4日至18日(共5天,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中阳县宁乡镇综合办公大楼五层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358-5022379。
3、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无犯罪记录证明。
(3)本人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相片2张。
4、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所有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于考试前3个工作日内通知报名人员,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任何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三)笔试
领导组根据报名人数决定具体考试程序。
1、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不超1.1:1比例(55名及以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决定取消笔试环节,所有报考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前50名进行资格复审、体检。
2、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超过1.1:1比例(56名及以上),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所有报考者统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不提供任何参考资料)。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1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前55名)。
(四)面试
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复审和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组对总成绩排名前50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因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呈请县政府同意后,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工资待遇
按照中政办函[2020]37号文件执行。待遇分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两部分。岗位补贴按县最低工资标准支付(1400元/月),从县级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社保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按政策规定缴纳,其中单位应缴纳部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规定比例列支,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代缴。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
根据中政办函[2020]37号文件精神,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县人社部门双重管理、个人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代管。用人单位按照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日常管理,并对其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勤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县人社局备案。对于考核不合格或违反相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终止用工合同。
七、工作纪律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2.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本次工作顺利进行。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3.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依据晋人社厅发[2019]59号、中政办函[2020]3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中共中阳县宁乡镇委员会
中阳县宁乡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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