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翼城县开发
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9〕4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解决我县就业困难大学生的就业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名额
我县2020年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用全日制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80人。
二、招用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用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9日后出生);
(四)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登记证》)证号、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且不是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兼职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
2、靠借贷上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招用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3日
2、报名地点:翼城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医保局后院二楼)
3、报名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
(3)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份(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彩色)表格);
(5)《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登记证》)证号原件及复印件3张;
(6)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6张;
(7)山西省“健康码”;
(8)报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一式3份: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零就业家庭承诺书》;
②靠借贷上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凭证;
③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手续、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
④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及扶贫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审核、公示,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采取考试的方式择优选用。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示拟定人员名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名单。
(三)体检
招用人员确定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中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对招用人员统一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及体检方式另行通知。
(四)岗前培训及合同签订
由县人社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招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县人社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关于印发<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9号)文件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目前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享受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应从岗位补贴中扣除。
六、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
招用人员应在招用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更不得调整至机关重要岗位工作;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招用人员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不得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
七、注意事项
1、未能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
3、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招用人选确定后,因体检标准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无犯罪记录证明。
附件:
1、2020年翼城县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
2、2020年翼城县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登记表
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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