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关于特聘乡镇动物防疫专员的招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乡镇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的通知》(晋农办疫控发[2020]221号),决定面向全市每个乡镇招募1名动物防疫专员,全市共招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特聘乡镇动物防疫专员主要从以下群体中招募: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在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从业3年以上的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招募条件。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畜牧兽医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2.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优先考虑对乡镇畜牧业情况熟悉,能长期在所招聘岗位的乡镇工作生活的;
3.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5.男女不限,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二、服务任务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农业农村局领导下,服从各级动物防疫部门管理,在基层从事动物防疫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任务:
(一)为全市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畜禽养殖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完成动物免疫、档案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出栏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申报等工作;
(三)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互相配合,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为市农业农村部门、乡镇动物防疫机构提供指定的动物防疫工作专业服务。
三、招募程序
按照发布招募公告、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结果公示、签订协议等程序,面向社会全程公开透明开展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工作。
(一)发布招募公告。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招募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于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1日到永济农业农村局科教站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永济市2020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报表2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3.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工作证明。
(三)技能考核
由市农业农村局抽调人员组成专家组对报名人员进行技能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四)结果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后,在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五)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确定聘用为我市动物防疫专员的人员,由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为1年。
四、服务期管理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年度实施。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乡镇动物防疫专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联 系 人:薛强
咨询电话:03598085530
附件:永济市2020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报表
永济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