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市公安局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494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11月14日 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 公安基础知识
二、笔试地点
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对象
报名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因报名人数达不到最低要求,取消招聘岗位并另行通知)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请于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4日期间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http//rsks.rsj.taiyuan.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是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打印准考证时,如遇问题请与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351-4222613)
五、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于2020年11月下旬登录太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参加笔试人员须知悉并遵守太原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管理,积极配合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提前一小时到达考试地点,避免影响笔试。
(二)参加笔试人员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笔试前14天内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近期有在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主动向考务人员报告,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监测健康状况。
(三)参加笔试人员,进入考点应当主动出示与报名使用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手机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无法提供手机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的,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手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四)参加笔试人员必须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五)参加笔试人员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点,参加笔试全程佩戴口罩。
(六)参加笔试人员在考场内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笔试结束后,按要求迅速、有序离场,严禁聚集和逗留。
(七)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笔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太原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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