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68号)和《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升我市公证行业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6名公证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包括见习公证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要求
1、年龄28周岁以下(1992年以后出生);
2、本科以上学历(二本B类以上);
3、应聘见习公证员岗位应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4、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和办公设备;
5、工作认真严谨,有责任心,学习能力强,能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
6、应聘者满足以下要求可考虑优先聘用或放宽条件:
(1)有律师、公证员执业经历、公证处实习经历的;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
(4)应聘司法辅助岗位,若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有机动车驾驶证优先。
二、工作待遇及其他
1、工资、绩效、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与太原人才大市场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若在工作中表现优秀者,由太原市城南公证处直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2、工作地点: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证处三、应聘方式
应聘人员请于11月2日下午18:00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tyrcdsckspj@163.com。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351-7043553、0351-4938623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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