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人社局关于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的公告
为解决我县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安置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一)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三)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五)大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5日
(二)报名地点:新绛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社局院内西一楼大厅)
(三)报名材料:
1、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就业创业证》2份、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以及报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1)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父母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证明、《零就业家庭承诺书》。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证明材料。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民政部门低保证明、失业一年以上证明(就业创业证)。
(4)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贫困家庭证明材料。
(5)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2、“4050人员”需提供: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本人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书、《就业创业证》2份、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
3、“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就业创业证》2份、家庭成员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城镇居民医保缴费证明、《零就业家庭承诺书》、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需提供: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民政部门低保证明、《就业创业证》2份(须登记失业一年以上)、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
5、大龄残疾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2份、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
三、招用流程
1、根据用人单位及个人申请报名情况进行双向选择见面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体检环节;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4、体检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5、合同在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
6、预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7、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
咨询电话:0359-7523175
附件:新绛县2020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单位名单
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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