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太原市聋人学校、太原市盲童学校公开招聘教职人员公告
为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残联发〔2013〕11号)精神,经太原市教育局、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原市残疾人联合会研究,决定为太原市聋人学校、太原市盲童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障教职人员。
一、招聘岗位
太原市聋人学校教职人员岗位2个;太原市盲童学校教职人员岗位2个。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为准。户籍地为山西省内。
(四)具备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报考太原市聋人学校的须能熟练使用手语,报考太原市盲童学校的须能熟练使用盲文。
(五)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六)报考太原市聋人学校须为持听力类别《残疾人证》的残障人士,报考太原市盲童学校须为持视力《残疾人证》的残障人士。
三、相关规定
(一)在校生不得报考(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
四、招聘办法
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太原市盲童学校用盲文进行笔试,太原市聋人学校用手语进行面试。
五、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8:00-2019年10月28日18:00。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由考生本人委托他人帮助填写,并发送至招考学校指定的报名邮箱(邮箱见附件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资格初审
各招考学校审查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并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登记表两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结果通知考生。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告知报考者补充。
(二)笔试
笔试以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和相关的专业知识,时间为9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招考学校具体负责。
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的3倍确定;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有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明)、户口簿、残疾人证。已就业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不再递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提供的材料与本人报考信息不符的,取消其复审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方式为讲课,主要考核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人员直接淘汰。
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招聘学校负责通知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考察由各招考学校具体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业务能力、职业素养及现实表现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档案进行审核。
考察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太原人事考试网站(http://rsks.rsj.taiyu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监督电话:0351—2020341 0351—2020175
附件1:聋人学校、盲童学校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聋人学校、盲童学校报名登记表.doc
太原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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