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平市关于公开引进高平籍专职教师和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有效缓解我市专职教师和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状况,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公开引进高平籍专职教师和医疗专业技术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及办法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核的办法,择优引进。
二、引才对象
高平籍在外地从事教育、医疗职业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配偶或父母在高平工作或定居,本人在外地从事教育、医疗职业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
三、引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专职教师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医疗专业技术人才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三)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试用期内的人员,不适用本公告。
四、引才程序
(一)申请受理
符合条件人员提交申请并携带下列证件到对口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专职教师由高平市教育局人事科受理,联系电话:0356--2268923;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由高平市卫体局人事科受理,联系电话:0356--5224003。
资格审查证件:
①本人身份证或配偶、父母户口簿;
②专职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
③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在编在岗证明。
(二)组织考核
由市委人才办牵头,组织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共同组成考核组,对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岗位安排
考核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和卫体局根据空编空岗情况,结合个人意愿和专业特长,予以合理安排。
高平市公开引进高平籍专职教师和医疗专业技术人才领导组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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