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晋政发〔1998〕35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军区职工工作“一个意见、三个办法”的通知》(政〔2019〕2号)和《关于下发〈2019年度全省县(市、区)人武部职工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政〔2019〕131号),以及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阳泉市县(区)人武部工作实际需要,经军分区研究、省军区批复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县(区)人武部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从人武学校毕业分配到人武部工作未纳编的学员;
2、在人武部工作满3年以上且首次参加人武部工作时年龄不超过25周岁(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可放宽3周岁)的男性聘用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年满18周岁至25周岁的城镇男性公民。
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刑满释放、曾被刑事拘役、有吸毒戒毒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以及已由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与其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不得列入招聘对象。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国防事业和人武部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各项管理规定;
4、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5、户籍所在地与人武部驻地相一致(报考城区、矿区、郊区人武部的户籍放宽至市辖区)的城镇男性公民;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市共招聘职工21名(编制在人武部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计划单列、经费由省财政采取增加民兵事业费保障,简称省管职工)。具体为:
城区人民武装部3名;
矿区人民武装部6名;
郊区人民武装部6名;
平定县人民武装部3名;
盂县人民武装部3名。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阳泉军分区和各县(区)人武部《国防教育》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搜索添加)、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网址:http://rsj.yq.gov.cn),于2019年9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布2019年度阳泉市县(区)人武部职工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初检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30日。
2、报名地点:阳泉市各县(区)人民武装部。具体地址联系所报考人武部。报名咨询电话:
城区人民武装部:0353-2953140;
矿区人民武装部:0353-2953150;
郊区人民武装部:0353-2953160;
平定县人民武装部:0353-2953170;
盂县人民武装部:0353-2953190。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网上下载填写《阳泉市县(区)人武部公开招聘职工报名登记表》(附件1,可在阳泉军分区和各县(区)人武部《国防教育》微信公众号、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下载),携带毕业证书(大专以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退役军人需携带退出现役证、立功证书原件,中共党员需携带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支部)证明材料原件,有奖励证书和工作成果的,一并携带,上述证明材料需要提交复印件各一份。所有证明材料提交时间截止9月30日18时,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一寸红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用人单位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2014年)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检,内容包括:外科(身高、体重、瘢痕、文身)、内科(血压、心率、口吃)、眼科(矫正视力、色盲、色弱)、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及其他必要项目。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由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招聘办公室复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10月8日到县(区)人武部领取准考证。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综合考评和面试进行,参考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军事法规常识,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综合考评。主要是对应聘人员学历、立功、入党、参军经历、在人武部工作年限、军事基本技能等因素,进行量化赋分,按照《综合考评量化赋分标准》(附件2)执行,形成考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依据笔试和综合考评按权重相加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案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政治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治考察对象。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政治考察,以及体检或政治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确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体检及政治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聘用
体检和政治考核结束后,对确定的拟聘人员,通过军分区和各人武部《国防教育》微信公众号、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军分区纪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聘用;举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招聘的职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的人员,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军分区纪委派人全程参与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条令条例及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报考者身份、学历、资格证书造假及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参考或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353-2953033
本公告由阳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名成功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附件:1、《阳泉市县(区)人武部公开招聘职工报名登记表》
2、《综合考评量化赋分标准》
附件:阳泉市县(区)人武部公开招聘职工招聘表.docx
阳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19年9月23日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或在www.sxgkw.cn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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