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为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全省唯一一所林业类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近七十年来,经过几代林院人的不懈努力,逐步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取得了诸多成绩。2007年学院被评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2014年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中达到A级标准。2015年被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被确定为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选拔优秀人才充实辅导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职辅导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专职辅导员5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综合素质强,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4、身心健康,品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专业不限,且本科阶段也须为全日制);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截止日期,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提交材料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即可,打印报名登记表必须与网站公布一致,不得自行修改,若不一致则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7日—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一层招生就业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4)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出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红底照片两张;
(7)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二)资格审查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4、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5、考生持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内容与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按以下排列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在校期间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或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咨询师、职业规划师等专业任职资格,或具有辅导员岗前培训经历。
1、笔试
笔试时间大约为十月中下旬,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学院网站另行公布。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如减少到1个岗位仍达不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学院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2)笔试内容包括《党的十九大精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基础知识等。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考试全程监控并录像。
(4)笔试结束7日内,在学院网站公示笔试成绩。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一周,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面试考官由7名专家组成(本单位考官1人,外聘专家6人),主考官由外聘专家担任。面试考场设监督员1名,计时员1名,计分员2名。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要签订相应的承诺书。面试工作全程录像。
(1)面试采用百分制,评分时按各评价指标栏分值分项赋分,保留两位小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计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采取交叉互算方式汇总评分资料,统计考试成绩。
(2)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时间30分钟。其中试讲占70分,时间20分钟;答辩占30分,时间10分钟。
(3)面试成绩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
(4)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总成绩及排名顺序,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项在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院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严肃招聘纪律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招聘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招聘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省人社厅、省林草局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为了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招聘过程中如有疑问,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据此方案集体研究做出解释。
九、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51-3438956
监督电话:0351-412766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
2.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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