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我公司受委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方式为平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安保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用岗位及数量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安保人员6名。
三、招用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本县户籍,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党员优先。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身高168cm以上(含168cm)。
5、热爱本项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为人民服务思想。具备履行安保工作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
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委监委部门立案审查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服役期未满退出现役的;
(5)有纹身或刺字刺点的;
(6)伪造报名材料的;
(7)与其它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用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9月7日-2019年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9日下午发放准考证。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9月9日12:00
2、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滨河花园门面东6号航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15935645566,15835056377)
3、报名时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党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红底照片三张、《平遥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两份(见附件,手写无效)。
4、报名费:50元/人。
5、资格审查:由平遥县航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审查,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与所提交的证件内容不一致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
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2019年9月14日8:30
面试地点:平遥县曙光路党政大楼。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数与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晋中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并进行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入围者,如果出现成绩相同,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六、招用及待遇
1、招用。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平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的人员由平遥县航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人单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招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平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招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工资核算。
3、待遇。试用期基本工资1500元/月(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下同)。试用期满基本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合同期内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四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部分由劳务派遣机构代扣代缴)。
附:2019年平遥县招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安保人员报名表.doc
平遥县航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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