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山西招聘公考信息【官网】 > 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招聘 书记员、法律事务助理公告 |
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招聘 书记员、法律事务助理公告 |
http://www.hjrlrc.com 2019/8/24 来源:红杰人力人才网 阅读:1223次 |
根据工作需要,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法院委托山西鑫富源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富源人力资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派遣至平顺县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书记员4名、法律事务助理4名 。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法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且具备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2、年龄18-30周岁(1989年8月以后至2001年8月期间出生);3、熟悉公文写作,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网络操作系统,具备一定的听打能力;4、长治市平顺县户籍、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优先录用。5、学历及听打能力要求:(1)书记员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听打准确率一般达80%以上;(2)法律事务助理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或法律专业,听打准确率一般达60%以上。三、招聘程序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综合面试、体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在任何环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一)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周末除外)报名电话:0351-2919111转7号分机报名地址:长治市府后西街金德利大厦C座23042.报名所需资料:(1)《应聘登记表》1份,登陆鑫富源人力资源公司官网http://www.sxxfy.com,点击“报名系统-报名表下载”自行下载填写;(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一寸红底照片4张;(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6)关注微信“山西公安”公众号,自行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7)司法考试合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全部用A4纸自行复印,报名资料恕不退还)3.资格审查:鑫富源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考务费用200元。(二)考试及录用鑫富源人力资源公司将根据报名情况择日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1.初试 (笔试和技能测试)笔试内容为法学基础理论(含执行法律知识)、法律文书写作、时政、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技能测试为听打测试,采取上机操作方式,满分100分。采取播放录音、计算机中文录入的方式进行(输入法不限),听打时间为10分钟,语音播放速度每分钟100字,准确率×100分即为测试成绩。初试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2.面试根据各岗位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由鑫富源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由平顺县人民法院派工作人员参与,采用半结构化面试,考察内容包括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能力等。3.体检根据初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鑫富源人力资源公司统一组织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4.录用在最终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名单。在鑫富源人力资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相关事宜将由鑫富源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号:sxxinfuyuan),官网(http://www.sxxfy.com)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四、用工形式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被聘用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鑫富源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五、薪酬福利1.试用期两个月,转正后应发工资为225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2.社会保险:由鑫富源人力资源公司代为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公积金)。六、工作地点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法院七、其他事项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以补充公告为准。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也不统一组建微信或QQ群。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最终解释权为山西鑫富源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 山西鑫富源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