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公开招聘检察事务助理公告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委托,面向社会招聘10名检察事务助理、4名文秘、1名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现将招聘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德才兼备的原则实施本次招聘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积极向上,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3.热爱法律工作,具有符合要求的工作岗位能力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 具体条件
1.年龄在22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1年7月26日至1997年7月26日期间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编辑出版学等相关专业。
3.在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事务助理或书记员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的(由工作单位开具相关工作资历和现实表现的证明),学历可放宽至大专,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我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6日至1997年7月26日期间出生),并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按参加该类考试人员的成绩计分。
5.熟悉公文写作,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网络操作系统,具备一定的打字录入能力,一般应达到80字/分钟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身上有纹身者;
6.其他不宜从事本工作情形。
三、 招聘程序
(一) 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 26日— 7月 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周六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山西浦东红杰集团旗下山西众创源人才市场,山西综改示范区龙盛街全季酒店一层东侧。
乘车路线:839路、840路公交终点站(经济开发区站)下车往东步行300米路北。
报名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及学位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附复印件2张);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红底彩色照片4张;
3.学信网打印二维码学历认证2份;
4.个人简历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
5. 本次招考费为每人200元,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收取;
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以上情况如有变化,以现场通知为准。
6.点击报名表下载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 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报考者报名信息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现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进行报名。
(三)考试及录取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按所占比例核算后,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专人负责电话通知本人。
1.笔试内容及形式:笔试内容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公文写作、时政、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形式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120分钟。
2.技能测试:听打测试,听打时长为10分钟,考试内容为80字/分钟,校对时间1分钟。听打测试正确率100%即为听打录入测试的最后成绩。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面试方式分抽题回答、现场提问等。
(四)录取
按考试总成绩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名单。
(五)政审
对拟录用名单的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需提供本人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 公示
体检、政审通过后,最终确定录用的人员将在红杰人力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八) 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委托的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中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所有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九)培训
对拟聘用的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仅发放基本工资2000元/月,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过后,工资为2800元/月(基本工资2500+绩效300),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住房公积金),在试用期内发现不合适本岗位工作要求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相关程序从未被录用人员中由高到低递补录用。
五、工作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后王南街88号)
六、注意事项
(一)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 咨询电话
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部。
电话:0351-5686108/8206717/15525487788(微信同步)
本公告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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