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核准申请的批复》(临人社函〔2019〕68号)精神,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报名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时间:2019年4月8日至4月1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体育中街13号
联系电话:0357-2222221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3.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版照片3张(报名表一张、准考证两张)。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提供相应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本单位)。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现场报名不合格。
附件:
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docx.docx
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ls
临汾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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