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社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站建设,经研究,决定对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构空缺人员进行公开招聘补员。现就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凡本行政辖区居民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身心健康无残疾,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在晋源区服务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二、招聘名额
按我区目前“两保”缺员情况进行补充,共招补录人员26人。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社区低保工作站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发[2018]9号)文件,本次招聘考试将拿出70%的岗位用于招聘本辖区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即:原则上18个岗位用于招聘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公岗大学生,8个岗位面向社会招聘。其中:1、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公岗大学生报名人数不足70%的招聘岗位,并入面向社会招聘的30%的招聘岗位。2、本次招聘按照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试不及格的公岗大学生不予录取,剩余岗位并入面向社会招聘的30%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7日-11月2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晋源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楼)二楼。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或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5)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四张;
(6)在晋源区服务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公岗大学生需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将组织专人对所有报名者的携带材料逐一进行严格的审查,并考查报名者的语言表达等能力是否能满足“两保”人员的工作要求。
4、考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及地点请关注“晋源就业”微信平台。成绩公布时间为笔试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
5、公示
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如对公示成绩有异议的,应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反应问题或有反应问题但不影响招聘的,按分数高低和招聘人数确定体检名单。
6、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对达不到身体要求的将根据考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递补。
7、录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按岗位分配到各社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与录用的社区“两保”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者解除劳动合同。
8、培训上岗
本着“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社区劳动保障和城镇低保工作人员须统一参加区人社、民政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四、薪资待遇
社区劳动保障和城镇低保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社区劳动保障和城镇低保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按5:5的比例共同负担。取暖费及各项津补贴由区财政负担。
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在1个年度内如再有“两保”人员空缺将不再重新公开考试招聘,将按照此次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咨询电话
晋源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6592548
义井劳动保障所:6082338
罗城劳动保障所:6555569
晋源劳动保障所:6941928
金胜劳动保障所:6323783
晋祠劳动保障所:2792313
姚村劳动保障所:6988972
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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