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晋中市榆次区消防队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消防灭火救援工作,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方式招聘9名工作人员,榆次区消防大队、榆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晋中盛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聘,以劳务派遣形式到榆次区消防大队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消防队员9名。
三、报名条件
1、男性;
2、晋中市户籍;
3、年龄在18-30周岁(2000年11月12日以前,1988年11月12日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若有从事消防工作二年以上或有 B2及以上驾驶执照、能熟练驾驶车辆的人员优先录取;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身高168cm以上(含168cm);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项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甘愿奉献的为人民服务思想;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服役期未满退出现役的;
(4)有纹身或刺字刺点的;
(5)伪造报名材料的;
(6)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7)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
(8)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安全消防工作的。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7日--11月19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榆次区经纬南路1号(经纬中国银行二楼)
3、联系电话: 0354-2493111(晋中盛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3363544612(房先生)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是集体户的,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提供入学前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证明原件留存);
(3)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从事消防工作两年以上的单位证明;
(4)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红底彩照4张。
应聘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2018年11月20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五、考试
考试采用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体能测试时间:11月21日上午9:00—11:00
体能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体能测试内容:第一项:1000米;第二项:100米;
第三项:两盘水带连接
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及注意事项:
根据参加体能测试考生人数确定每一项体能测试项目分数(即若考生人数为20人,每一项目第一名为20分,依次递减,最后一名考生为1分),总成绩为三项目的成绩总和。
本次体能测试不安排复测、补测。自公告下发之日起,考生应自行调整身体状况,熟悉体能测试规则。对有严重疾病等原因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本人应酌情考虑决定是否参加,但不得在测试时以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提出缓测,因自身身体原因或者违反测试规则造成的意外情况,后果自负。
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聘用的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如有并列,有从事消防工作二年以上或有B2及以上驾驶执照、能熟练驾驶车辆的人员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由公司统一安排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安局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以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
体检结束后,如体检合格人员不达招聘职位计划数,则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职位聘用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聘用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其他需要政审的内容。政审期间将继续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政审资格的,按体能测试成绩排名递补政审人员。
七、公示
根据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公告网站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形式、工资待遇及保险
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向榆次区消防大队派遣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
合同期内,由派遣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不胜任者予以辞退。
合同期满,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的月工资按2000元+30元/年计发,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有关体检和政审的时间和内容安排,请应聘人员随时保持联系畅通。因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责任自负。
晋中盛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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