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基本概念
劳务派遣又称为劳动派遣,在人力资源界称之为人力派遣或人才租赁,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劳动者以派遣的用工方式在用工单位指挥监管下提供劳动,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派遣机构,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劳务派遣机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
劳务派遣涉及三重法律关系,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即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合同法约定的法律关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是劳动协议关系,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是民事法律关系。
劳务派遣机构:只雇人不用人,是用人单位。
被派遣机构:只用人不养人,是用工单位。
劳务人员:隶属于派遣机构,为用工单位工作。
劳务派遣的现状
全国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经达到6000多万,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而在现有的劳务派遣企业中鱼龙混杂,存在着大量的不具备资质,缺乏必备条件的小公司,各种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的劳动用工行为时有发生,给企业和员工造成了各种伤害。为此,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并于2013年7月1日开始实行。在审议通过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企业的准入门槛进行了提高,“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修改,选择一家正规、合法、资质完备的劳务派遣企业势在必行。青盛伟业作为团省委企业化运作的一面旗帜,目前不仅有服务各种机关事业单位,央企,私企,银行等各行各类单位的专业资质与经验,并且省、市劳动监察管理部门对青盛伟业的人力资源工作都得到了广泛的认同。
劳务派遣用工的好处
劳务派遣近年来在我国迅速发展,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非常普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对企业,对员工,对社会都能起到好的保障效果。
对企业的好处如下:降低管理成本,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分担风险和责任,降低成本费用,自主灵活用工,规范用工行为。
一:降低管理成本,人力成本下降30%,管理成本下降50%
省去员工招聘、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员工福利和工资的支付等,这些繁琐的HR事务由我司(青盛伟业)代理,人力成本下降30%,人力部管理成本下降50%,用工单位研究核心人才的招聘、选拔、任用、保留和发展、研究薪酬战略和激励机制、研究绩效管理、研究企业的文化和核心价值观等,显著增加管理效能一倍以上,业绩上升100%~300%,综合成本下降45%~65%。
二:招聘成本下降,人员到位效率提高,招聘渠道广,储备人才多
一大批项目由于没有人才,而使项目停滞,错过发展良机,效益受损,使用派遣后人才充沛,派遣的管理费支出,相比招聘费及项目停滞带来的损失费,人才储备的成本,显著成本下降50%以上。
三:转移劳动关系,将企业的历史遗留以及可见的经济风险化解
随着员工劳动关系的转移,企业历史遗留的如没有缴纳社保和加班费等问题,都将得到化解。因为如果过了法律的追溯期限,则劳动仲裁或法院都不会再支持相关的追讨。
四:使用劳务费发票可以大大减少应付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法规定,员工工资超过3500元/人/月的部分,企业在年底汇算清缴的时候,将要补缴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用劳务费发票入生产(服务)成本直接税前列支而不用工资单入账,不纳入企业的工资额范围,将可以避免这个补缴企业所得税所带来的麻烦。
五:完全满足政府及外商考察的要求
员工全部的租赁手续都办理完整,全部符合国家要求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在政府检查,或外商考察时,青盛伟业会全力配合企业提供相关的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文件资料,完全可以满足政府及外商考察的要求。
六:降低社保费成本
青盛伟业可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参保社保,可有效的降低社保的费用成本。
对员工的好处如下:规范用工,保障员工权益,使员工在工资、社保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一、用工规范化。劳务派遣公司是受劳动部门监督的用人企业,它的一切经营活动随时接受劳动部门的管理。所以,它的用工必须是规范化,合法化的用工方式。任何不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做法都是不允许的;
二、保证工人按时领取足额工资;
三、按照国家法规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四、公正合理处理各种劳动纠纷;
五、及时、准确给工人解决医疗、工伤、休假等各种问题。
由于劳务派遣公司拥有劳动法律方面的政策专业人员,使工人的利益得到全面的保护。
对于社会:通过法律、法规以及各地政府相关政策的调配,劳务派遣可在保障并逐步完善社会劳动保障的基础上,一方面促进用工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成“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另一方面又能缓解人才地区分布不均衡、供求矛盾的现状,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从社会角度看,劳务派遣促进了社会人力资源由粗放型配置向集约型配置的转变。
劳务派遣的形式
1.完全派遣
是由派遣公司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2.转移派遣
有劳务派遣需要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
3.减员派遣
是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其目的是减少企业固定员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候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
4.使用派遣
一种新的派遣方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5.项目派遣
用人单位为了一个生产或科研项目而需要聘用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但由于工期或者资金项目的不确定性,导致人员的不稳定性。可由派遣公司组织以劳务派遣形式对项目进行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标的派遣形式。
服务流程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意向,审核确认对方的合法资质
2.用工单位提出要求:用工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用个需求及服务内容
3.分析考察:依据用工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了解,并进行实地考察
4.提出派遣方案:根据不同用工单位需求及现有的用工状况,制定个性化劳务派遣方案
5.洽谈方案:双方研究、协商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6.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7.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员工管理档案
8.实施劳务派遣服务
服务内容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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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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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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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招聘(包括招聘、面试、岗前培训、体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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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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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户口落户、完善人事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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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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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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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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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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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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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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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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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合同、社保手册、个人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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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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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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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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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专员配备(日常管理、员工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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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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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情况协调处理(工伤、医疗、生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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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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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员工的退休申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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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51-5686108 15364615581
项目负责:宋晓彤:15525487788
公司地址: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A座334室
声明单位: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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