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0 山西进口贸易 山西独家进口贸易众腾红杰集团
1 目的:本标准从牧场经营的实际出发,结合饲养经验和苜蓿草的生产特点制定。为采购渠道的寻找和苜蓿草进货质量的检验判定提供依据。
2 说明:其中的内容可以作为合同的附属内容。采购部在采购时可以高于企业标准的要求,但不得低于企业标准。
3 苜蓿草分级标准
A、霉变率:该批次苜蓿草中发霉变质草所占比例(指所有草发生霉变的概率)。注:名词解释
B、不可食杂草率:该批次苜蓿草中奶牛不愿吃的草的含量及对奶牛可能造成伤害和致死的草类。
C、水分:指在风干基础上苜蓿草中所含的水分,不包括饲草表面所带水分。
D、异物发现率(塑料铁丝等):指对牛存在安全隐患的非草类异物。
4 检验
4.1 感官检验:同一天同一个供应商到场所有苜蓿草为一个批次进行检测,由化验室按照规定取样方法对该批次苜蓿草进行感官检验。
4.1.1 苜蓿草颜色、霉变率、不可食杂草率、苜蓿草占比概率检测方法:
4.1.1.1 采用重量检测法:以最小包装为单位按照0.2%的比例随机取样,小于等于1000捆的按两捆抽取。将所抽样品整体称重后,全部打开观察,从中挑出苜蓿草、霉变草、不可食杂草,然后将苜蓿草再按四种颜色(绿色、黄绿色、枯黄色、褐色)分开,分别称重。
4.1.1.2 这个方法的核心是:公司需要无霉变的绿色的苜蓿草和可食用的其他草。
4.1.1.3 计算公式:
苜蓿草颜色占比=某种颜色苜蓿草W/全部颜色苜蓿草W
霉变草率=所有霉变草W/全部草W
不可食杂草=不可食杂草W/全部草W
苜蓿草率=苜蓿草W/全部草W
4.1.2 其他指标:对于 “水分”拒收指标项可以一并观察,如果出现苜蓿草浇水、浇雨或受潮以及内部夹雪、受潮的情况则按拒收处理。
4.1.3 异物发现率
异物发现率=抽查发现异物的苜蓿草捆数量/抽查苜蓿草总捆数×100%
4.1.4 检验结束后填写感官检验报告单,质检员和库管需签字确认。
4.2 理化指标检测
感官抽检合格后,由质检员用标准取样器以捆为单位进行随机取样,将各点取样样品混合均匀送化验室进行水分、粗蛋白、NDF等理化指标检测。其他理化指标例如ADF、灰分、尿素等不进行批批检验,根据营养组配方调整需要进行检验或者每月每家供应商定期抽检1次。
4.3 致病微生物:每半年抽检一次或一年送检一次,同时每年索要防疫证明。
5 判定原则
5.1 苜蓿草等级判定:以上述具体指标(微生物指标除外)的实际检测值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判定,其中低项值所在级别即为该批次苜蓿草级别。其中牛传染病源一项应提供防疫部门证明即可(每年提供一次)。
5.2 拒收:各指标(除自然水分)任何一项达到拒收情况,判定为拒收。未能提供牛传染病源当地防疫部门证明,判定为拒收。
5.3 自然水分不作为拒收标准,但参与等级判定。
6 复检:
6.1 采购部在签订合同时可以按苜蓿草级别提前进行购买级别约定,也可以按照整个苜蓿草标准进行约定。如果采用级别约定时,当检验不符合约定时,则视为违反合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折扣。如果采用整体标准约定时,则根据判定结果来判定级别。(建议:在合同中分级确定价格,根据级别进行结算,因为国产苜蓿草供应商自己都不能确定哪一捆或那一车是什么质量状况,毕竟不是工业化的标准规格产品)。
6.2 当供应商存在异议提出复检要求时,应加倍抽检,如果复检与初检在误差范围内(比对:极差不超出算术平均值的3%)一致时,复检费用和检验所造成的苜蓿草破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3 复检不得超过两次。
7 投产:
化验室及时将苜蓿草质量报告报送营养组主管及场长,具体饲喂要求由营养组确定,对苜蓿草有特别规定使用要求的,由饲喂组根据通知要求执行,牧场化验室负责跟踪验证。
8 苜蓿草质量过程控制:
8.1 涉及感官检验的材料,需在白天卸车,卸车码垛时要对外观霉变的草进行整捆挑出另行存放,并通知采购部。
8.2 饲喂组在投产时,要先将苜蓿草开封,开封时顺便对每捆苜蓿草进行霉变检验,将霉变的草整捆挑出,同一捆草不得检选使用,并同时登记数量,定期通知采购部。牧场化验室负责跟踪验证。
8.3 采购部对于进场的苜蓿草应采取措施防雨防潮和通风管理,保证仓储质量。
9 霉变质量责任划分:
9.1 如果外面霉变,里面没有霉变则视为仓储责任。
9.2 如果外面没有霉变,里面发生霉变则视为供应商责任。
9.3 如果里面外面都发生霉变则公司负责外面责任,供应商负责里面责任。
10 供应商对苜蓿草的质量保证期限为:到货日期起6个月。
11 公司保持对供应商追溯质量问题的权利。
山西众腾红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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