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同志就《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制定《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均将研究制定《意见》列入2016年工作要点。
制定《意见》,既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基层人才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近年来,我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但从总体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基础还比较薄弱,与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人才匮乏、整体素质不高、职业发展空间有限、基层对人才吸引力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制定《意见》,就是要通过深化基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最大限度激发人才活力,实现人才发展与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按照中央部署,我们在深入调研、开展课题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组织有关方面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意见》。《意见》的制定出台是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我们希望借《意见》的实施进一步推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基层人民群众需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问:作为第一个针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综合性文件,请介绍一下制定《意见》的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
答:《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可以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文件。在《意见》制定过程中,我们注意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强总体谋划。把服务人才发展和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出发点,科学谋划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突出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支撑基层发展。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制约基层人才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重要任务,从推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保障等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提出思路和具体措施,力求符合实际、务实管用。三是注重发挥基层用人单位主体作用。考虑各地基层情况不同,《意见》对有些政策措施只作原则性规定和要求,给基层留有一定空间,鼓励基层结合实际进行探索创新。
《意见》共分7个部分、20条,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改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第三部分完善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岗位管理制度;第四部分加大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激励力度;第五部分着力提升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第六部分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第七部分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保障水平;最后对贯彻实施《意见》提出要求、明确《意见》适用范围。《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主要有6个方面共25条。
问:广大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对改革完善职称评价制度的呼声很高,请问《意见》在这方面有哪些重点改革举措。
答:如何让广大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通过更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脱颖而出,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关系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也涉及广大基层人才的切身利益。《意见》着重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
第一,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评价标准。突出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主的评价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论文等倾向,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对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要求,可用体现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教案、病历等替代。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不作要求。
第二,创新评价机制。改进职称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评价机制,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等不同评价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试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对长期扎根基层工作、做出重要贡献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完善和落实职称倾斜政策。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结合其他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对基层倾斜支持政策。支持探索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聘用、工资待遇、离开基层后资格转评确认等具体管理办法。
问:《意见》中提到要完善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为解决基层事业单位“招人难”和拓展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等问题,《意见》提出:一是改进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适当放宽条件,降低招聘门槛,强化对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倾斜政策。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采取直接考察等方式招聘。二是上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有基层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三是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提高基层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四是乡镇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所聘岗位等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八级,且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五是通过实施农村教师、农技推广、全科医生等特设岗位计划,重点支持中西部等老少边穷地区补充人才。
问: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流动的激励机制,请介绍一下《意见》在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方面有哪些考虑和举措。
答:当前推动基层各项事业改革发展,面对的迫切问题是人才缺乏,尤其是高素质人才匮乏。如何促进人才资源合理分布,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激励政策,引导人才向基层等最需要的地方流动。因此,《意见》从三个方面作出部署:一是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加快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办法,为人才向基层流动提供便利条件。加大职称、工资等政策倾斜力度,鼓励人才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二是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创新双向挂职、对口支援、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基层柔性引才方式,组织各类人才到基层创新创业和开展服务活动,制定优惠政策,保障落实相关待遇。三是通过政府购买岗位、实施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提供创业扶持等方式,积极引导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和创业,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服务期满后留在基层工作。
问:为更好调动基层人才积极性,鼓励他们安心基层工作,《意见》在激励保障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意见》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从四个方面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一是健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深入推进基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正常增长机制,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对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进一步倾斜,保障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合理工资待遇水平。对招聘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基层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倾斜。支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转移转化科技成果,落实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有关规定。二是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在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等重要表彰奖励工作中,适当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三是加强联系服务工作。推动政府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简化服务流程,优化服务质量。建立联系服务制度,定期开展慰问休假考察等活动。鼓励地方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切实改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生活条件。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基层人才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优秀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先进事迹,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任社宣)
链接:《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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