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改善高校毕业生创业环境,我市将对有明确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定期限的创业实训,帮助其成功创业、稳定经营,为此,我市决定在各县(市、区)、开发区内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基地。
创业实训基地应当按规定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实训岗位,并通过创业服务机构向社会发布,其主要负责:与实训学员签订太原市创业实训协议书;制定实训方案,确定实训岗位,明确创业实训要求,并具体落实;安排具有一定经营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特长的人员,对实训人员进行传、帮、带;为实训人员在创业实训期间购买不少于30万元人身意外保险。具有创业意愿、毕业五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可以到人社部门公布的创业实训基地直接报名,也可以向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
“被认定为创业实训基地后,利用自有创业场所、资金、技术、项目、队伍等资源,对高校毕业生开展不超过6个月创业实训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根据成功创业人数,按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创业实训补贴。”创业实训基地申请创业实训补贴,应向认定本实训基地的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市级的在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市创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申报的,由该机构初审,报市人社局审核,市财政部门复核后拨付;在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的由该机构初审,报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复核后拨付。在各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的,由各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所在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后拨付创业实训基地。
市人社局强调,对于经确认有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以及被实训对象投诉并查实3次以上,没有及时整改的的实训基地,由所在市、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取消其创业实训基地资格,并依法追回违规所得实训补贴。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第二批共10家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基地获认定。
通过企业申报,市创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初审,经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相关单位申请报告、创业实训安排计划、企业营业执照、实训管理制度等资料。市人社局认定山西盛世餐饮旅游技工学校、山西同至人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太原领墒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工商学院)、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山西全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太原华汉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市波的拳击俱乐部、山西中资特科贸有限公司、太原市圣曼尼工贸有限公司、山西本草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家企业为第二批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