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政府“兜底”欠薪能否成为“过去式”?
------太原红杰人才市场
1月22日,四川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等12个部门联合召开2015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视频会议……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由本级政府限期予以清偿,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本级政府先行垫付。 拖欠民工工资,似乎已经成为习惯。按此看来,每逢年关,为讨要工资,拿回辛苦挣取的血汗钱,而发生的过激事件层出不穷,诸如巧家县通乡油路工程拖欠工资,导致农民工喝药自杀;山西太原“讨薪女子命丧派出所案”,皆为拖欠工资而起。这类事件,也成为激发群众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整治欠薪行为,已然是各级政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安定团结的头等大事。
劳动是群众的权利,获取报酬,得到应有工资,也是天经地仪的事。然而,偏偏有部分单位漠视,只管自身的工程建设推进,不注重亲力亲为的底层建设者。按理说,既然能够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想必资金预算也是早作了安排,劳动者的工资不会排除在外吧?既如此,以资金不到位,或其他理由拖延,又怎能自圆其说?关键的节点,是没把劳动者的利益放在心上,没站在农民工的立场考虑问题。
在众多的拖欠工资案例中,不难发现,涉及政府投资或主持的占有很大比例。如巧家县的通乡油路工程,即是政府主导。政府是执行法律规章的主体,更是治理打击欠薪的主体,缘何自己反而沦为欠薪主体了呢?这岂不是天大的讽刺吗?政府部门都如此行径,又怎么去约束他人,欠薪之风又要如何刹住?故而,整治欠薪现象,政府应当先从自己“开刀”,先给自己戴上“紧箍咒”,身子直了,腰板子硬了,才能理直气壮去执法,去管理别人。
为此,四川省联合多个部门,制定措施,规定凡是由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若发生拖欠的工程款,由本级政府限期予以清偿,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本级政府先行垫付。这样的规定,无疑是将政府自己推到前沿,主动把责任揽到身上,体现的是担当行为,是从农民工切身利益出发的决策。
当然,政府“兜底”并非“一兜到底”,只是为了农民工能尽快拿到属于自己的辛苦钱。对于相关的管理部门、施工单位,还得严厉查处。不能因为政府“兜底”,就可以相安无事,就能照此行事。不加以惩戒,不足以使之规矩。如此一来,既保护了农民工权益,又执行了劳动法律,震慑其他施工建设单位,为欠薪行为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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