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红杰职业介绍教育集团首页
山西太原红杰人才市场、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大中型生产线项目承包、物业管理、保险代缴、现场招聘,山西招考信息、职业教育培训、0351-7339666 13073568899
关于红杰 | 特色服务 | 招聘电话:0351-7339666 / 13073568899
网站首页 职业介绍工作流程 企业招聘 全职招聘 人才求职 招聘会 猎头服务 招生信息 劳务派遣 派遣动态 就业指导
劳务派遣服务流程 兼职招聘 人事代理 资料下载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特色服务
职业介绍工作流程
劳务派遣服务流程
现场招聘流程
红杰招聘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实例解读分析 > 跨地区劳务派遣工应于单位同工同保
跨地区劳务派遣工应于单位同工同保
http://www.hjrlrc.com  2014/11/14  来源:红杰人力人才网  阅读:7001次

跨地区劳务派遣工应于单位同工同保

——太原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案例】

2014年4月29日,职工王某向市劳动监察机构反映,年初,他在苏北老家被当地的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招用,通过该公司在苏州的分支机构被派至苏州某电子厂工作,在领取公司给他办的社保卡时,他发现该分支机构给他办理了一张老家的社保卡,可他本人认为,既然他现在在苏州打工,以后也准备在苏州安家落户,就应该给他办理苏州的社保,而不应该为其办理老家相对较低缴费基数的社保,而且在苏州看病也困难。当王某就这一问题质疑机构负责人时,却被告知因为他是总公司招用的,而且办理老家的社保是为他以后回老家享受社保待遇方便考虑的,所以拒绝了王某在苏州参保的请求。王某为此感到很困惑,便向市劳动监察机构求助。

【解读】

这次新出台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对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参保地区、缴费标准和缴费主体都予以了明确,而且《暂行规定》要求跨地区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职工应当“同工同保”。具体规定为,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暂行规定》在新修订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用工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比如,在福利待遇权益方面,明确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总而言之,这些新规定,从保险福利待遇上体现了同工同酬的要求。

集团总部:胡经理

联系电话:0351-2773828 18635148479

集团总部地址

联系电话:0351-5686108   15364615581

公司地址: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A座334室


下一信息:人力资源派遣活动的特点
上一信息: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不得克扣和拖欠
个人注册步骤 | 企业会员注册步骤 | 红杰招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红杰集团总部 网址:http://www.hjrlrc.com 工信部ICP备案/许可证编号:晋ICP备13006282号-1  晋公网安备 14019202000672号
电话:0351-7339666 / 0351-6979666 传真:0351_5686108 手机:15364615581 QQ:116580434 mial:116580434@qq.com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