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红杰职业介绍教育集团首页
山西太原红杰人才市场、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大中型生产线项目承包、物业管理、保险代缴、现场招聘,山西招考信息、职业教育培训、0351-7339666 13073568899
关于红杰 | 特色服务 | 招聘电话:0351-7339666 / 13073568899
网站首页 职业介绍工作流程 企业招聘 全职招聘 人才求职 招聘会 猎头服务 招生信息 劳务派遣 派遣动态 就业指导
劳务派遣服务流程 兼职招聘 人事代理 资料下载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特色服务
职业介绍工作流程
劳务派遣服务流程
现场招聘流程
红杰招聘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派遣新闻政策 > 太原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须备案】
太原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须备案】
http://www.hjrlrc.com  2014/9/27  来源:红杰人力人才网  阅读:6726次

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须备案

——太原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本报讯近日,市人社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实施劳务派遣用工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规定,从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我市将开展用工单位调整劳务派遣用工方案备案工作,此次工作的对象为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在我市的用工单位。

市人社部门要求,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只要是《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用工总量10%以上的用工单位,均要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其中,市人社局对驻自贡的央属、省属及市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备案;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用工单位进行备案。

市人社部门提醒,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要求,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未将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全市将建立相应的备案管理台账,跟踪调整方案执行情况。

集团总部:胡经理

联系电话:0351-2773828 18635148479

集团总部地址

联系电话:0351-5686108   15364615581

公司地址: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A座334室






下一信息:太原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人事代理服务流程】
上一信息:太原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让劳务派遣制度回归应有价值功能】
个人注册步骤 | 企业会员注册步骤 | 红杰招聘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红杰集团总部 网址:http://www.hjrlrc.com 工信部ICP备案/许可证编号:晋ICP备13006282号-1  晋公网安备 14019202000672号
电话:0351-7339666 / 0351-6979666 传真:0351_5686108 手机:15364615581 QQ:116580434 mial:116580434@qq.com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