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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求职、招聘、劳务派遣】到山西红杰人才市场每周日定期招聘会
http://www.hjrlrc.com  2014/8/3  来源:红杰人力人才网  阅读:2298次
二0一四年太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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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招聘、劳务派遣】到山西红杰人才市场每周日定期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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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人社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改革创新的主旋律,着力推进五项民生工程(创业就业工程、社保惠民工程、人才支撑工程、居民增收工程和劳动和谐工程),深入开展五项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活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活动、“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和“服务提升年”活动),努力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建设一流省会城市而努力奋斗。
    一、政策引导,重点帮扶,着力推进创业就业工程
(一)全面完成就业目标任务坚持把扩大就业作为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0.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0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6万人,创业带动就业2.19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基本实现充分就业。
    (二)完善就业扶持体系。落实《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加强政府投资、招商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新增就业岗位评估,发挥重大项目拉动就业的重要作用。完善改进我市的创业就业政策,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落实好职业介绍补贴、就业社保补贴、创业扶持等政策。规范各类企业用人制度,推进国企招聘信息公开,推进公平就业。
    (三)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就业促进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就业见习计划,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开展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试点工作,实现高校公共就业服务全覆盖,将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实名制管理。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和援助服务,规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强劳务品牌和劳务协作基地建设。做好破产、改制、拆迁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下岗和分流人员的安置工作。
    (四)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引深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园区建设和创业项目库建设,完善创业贷款补贴、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推动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和“先贷后补”贴息支持政策,建立培训、证照、贷款、咨询等项目的“一条龙”创业服务,举办创业项目大赛,建立创业模拟公司,提高创业成功率。
(五)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化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全面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提高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完成创业培训4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2.2万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2万人,新成长劳动力培训1.5万人,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和就业培训全覆盖。
    (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公共服务与经营服务分离,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诚信评估和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就业和配置人力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开展各类现场招聘和网络招聘活动。健全完善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在街道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实名制台帐,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全覆盖。加大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投入,提高基层平台服务水平,为各类群体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二、健全体系,加强保障,着力推进社保惠民工程
    (七)全面完成社会保障目标任务。围绕“保障制度更完善、服务管理更高效、人民群众更实惠”的目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待遇,优化社会保障服务。到年底,全市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38.82万人、235.68万人、81.63万人、92.32万人和94.2万人,基金征缴分别达到76.75亿元、33.25亿元、7.33亿元、3.88亿元和2.05亿元,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61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8%以上,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促进惠及百姓利益的社会保障水平再上新台阶。
(八)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城居保、新农保制度整合和管理服务一体化,建立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积极稳妥解决好破产企业、劳服企业、集体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和社会保险转移续接制度,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强化扩面征缴和企业欠费清缴工作,确保全体劳动者老有所养。
    (九)健全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规范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大病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完善医保网上实时监控体系,深入推动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探索建立医保医生信息库,强化医保基金结算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实现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推进统筹金支付门诊慢性病就医服务进社区,方便百姓看病就医。进一步完善工伤、生育保障制度建设,降低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落实工伤、生育保险待遇。
    (十)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提高失业保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提供免费职业技能鉴定。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做好失业保险在岗培训补贴和转岗培训补贴工作,确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十一)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完善五险统征和综合柜员制服务。加强社保信息化建设,推进业务专网、服务终端全覆盖,设立网上社保服务大厅,推行网上申报缴费。社会保障卡发放累计达到293万张,逐步实行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金工作和医保异地结算。优化社保经办服务,以社会保障大厦为载体,打造一流的民生服务优质窗口。完善社保基金监督制度体系,全面推行非现场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三、规范管理,公正用人,着力推进人才支撑工程
(十二)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太原市高端创新型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意见》,做好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全面开展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行动,针对群众所需,设立基层服务站20个。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着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巩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成果,适时开展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拓宽评价范围,维护职称评审和人事考试工作的公信力。
(十三)加快高技能人才建设步伐。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机制,完成技能人才培养1.87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200人。加大技工院校的改革力度,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发挥太原技师学院示范作用,推进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广泛开展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职业技能竞赛等系列活动,做好高技能人才选拔表彰工作。
(十四)抓好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降低边远艰苦地区公务员录用门槛,推进公务员公开遴选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公务员分类改革,适时开展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工作。不断创新公务员培训方式和课程,推行新录用公务员服务基层活动。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强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围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引深“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
(十五)加大人才智力引进力度。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人才引进体系和以中介机构为主体的人才服务体系,推进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发展创业。以国家外专局与省政府合作引智协议为契机,加大高端国外专家的引进力度,加强引智项目落实,做好外国专家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六)严格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落实人事管理松懈专项整治的要求,开展清理借调人员和“吃空饷”治理活动。严格人事计划管理,做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只减不增。贯彻落实新出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分类分行业招聘办法,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合同聘用和竞聘上岗制度。开展清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工作。落实好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深入开展“关爱企业军转干部行动”,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四、多措并举,完善制度,着力推进居民增收工程
(十七)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完善工资增长备案制度,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督促企业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带薪休假、高温补贴等工资政策,着力提高职工收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创新政策,挖掘潜力,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使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百姓,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十八)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及津补贴正常发放的监督检查。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在县以下基层公务员中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
(十九)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开展“无欠薪”县域创建活动,加大欠薪查处力度,不断完善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强企业工资支付监控,保证各类群体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五、创新机制,精细服务,着力推进劳动和谐工程
(二十)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深入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已建立工会企业集体合同覆盖率达到92%。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试行网上劳动用工备案,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90%以上,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促进企业加强人文关怀,改善劳动环境。
(二十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实现动态监管、分类监管。严格落实执法责任,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社会保险、劳务派遣、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加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专查、书面审查,建立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加大对突出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投诉举报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二十二)做好信访仲裁工作。加强12333咨询服务电话建设,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督办信访案件工作,及时就地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县(市、区)全部建立仲裁实体机构,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调解组织建设达到100%。提高办案效率,仲裁案件结案率达90%以上。
(二十三)抓好农民工工作。发挥好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积极稳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解决好农民工落户、住房、子女入学等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和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
    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人社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四)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人社系统要先学、先查、先改,以上率下,开门评议,找准问题,认真整改,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二十五)继续强化人社部门作风建设。坚持人民要求是方向,人民满意是标准,引深“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活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活动,“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和“服务提升年”活动,在察民情、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扎实办好民生实事。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两集中、两到位”的审批机制,规范窗口管理,优化窗口服务,下放事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能,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要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引深政风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规定,加强纪律性,提高执行力,做到知行合一,令行禁止。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严格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树立人社干部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十六)不断推进人社干部能力提升和人社工作改革创新。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完善业务大讲堂和道德大讲堂,采取组织调训、干部选学、网上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真正做到知晓大政方针、了解全局职能、熟悉相关业务、精通本职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勇于开拓创新,把改革贯穿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各个环节,善于用新思路解决新问题,用新方法走出新路子,在创新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发展。

(二十七)全面推行人社工作目标管理。坚持人社工作“全省争第一,中部争领先,全国争一流”的目标不动摇, 按照“对标一流定目标、一事一表作计划、调度例会抓落实、活力曲线抓考评”的要求,全面推行“一事一表”,实行目标管理。进一步细化责任,跟踪督查,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确保圆满完成好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下一信息:2014年2月7日正月初八迎春正月千企万人连续招聘会
上一信息:通知:2014太原富士康专项招聘进厂速度快岗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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