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了获得殊荣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代表。我省交口县温泉乡副乡长李喜爱、霍州市委书记陈纲、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寒街道党工委书记陈永哲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右玉县委和忻州市公安局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今天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小鹏亲切接见了我省获评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李喜爱、陈纲、陈永哲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代表右玉县委书记苏连根、忻州市公安局局长杨梅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汤涛参加接见。请看报道。
李小鹏代表省委、省政府向获得殊荣的公务员个人和集体代表表示祝贺。他说,人民满意是公务员的最高荣誉,大家在基层的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尽职履责,艰苦奋斗,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山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展现了公务员良好的精神风貌。他勉励大家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立新功。
李小鹏指出,过去的一年,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当前,全省广大公务员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努力方向,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要当好改革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始终走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前列;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争做人民满意的公仆,尽职履责,勤政为民,依法行政,清正廉洁,努力在全省转型跨越发展的征程中,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获得表彰的公务员个人和集体代表表示,获得的荣誉既是一份责任,更是一份担当,今后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珍惜荣誉,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做好人民的公仆,当好群众的贴心人,让人民群众永远满意。山西台报道。
[2013年12月20日 山西卫视 山西新闻联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