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普通市民来说,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如今,随着二手房交易越来越多,不少人为了方便,选择中介机构来进行交易。在交易中,卖房者希望尽快拿到房款,购房者希望能在交付房款后顺利过户,但由于交付房款和过户需要一段时间,所以存在很多风险。近日,市房管局发布了“关于保障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的提醒”,提醒市民注意二手房交易安全,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中介挪用资金买家利益受损
张女士需购一套100平方米的二手房,并委托某房产中介公司。办理委托手续时,张女士按中介的要求先支付了20万元的首付款,并等待房产中介联系房主签订购房合同后支付余款。此后,张女士耐心等待半个月,打电话给中介,中介声称正在与房主协商,希望给张女士再多些优惠。这时,张女士对房产中介产生了疑心。后来才知道,该中介拿着购房者的首付款去炒期房。而这家中介投资未得到收益且难以出手,导致投资款项无法快速回笼,延误了多位购房者的交易流程。
随着二手房交易增多,中介挪用、侵占购房者房款的事情时有发生。在二手房交易时,中介要求交易资金要打到中介公司账号上。房款被中介公司挪用、交易款失踪成为房地产中介机构经常出现的问题。
对此,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房地产中介机构擅自收取客户交易资金,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也极有可能对买卖双方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失,这种做法很容易使购房者的财产遭受损失。
买家可免费申请资金托管
面对如此中介,普通市民该如何避免损失?又有哪些有效的方法应对?根据目前现有的办法,可通过免费申请资金托管等手段,保证交易资金的安全。
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于手续合法的房产,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可在房管局免费申请交易资金托管业务,由政府作为第三方来进行资金监管,可有效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办理房产交易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向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提出申请,进行交易资金的托管(托管资金不计利息,资金托管不收费)。买卖双方、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资金托管银行四方在市房地产交易大厅签订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并填写太原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审核单。
另外,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交易双方还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交易资金的划转应当经过房地产交易资金支付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签字和盖章。等到过户手续办结后,方能买方拿证、卖方拿钱,最终完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