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近日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签署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合作备忘录》,山西顺利成为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地区,省内中小企业可通过深沪交易所备案发行私募债解决其融资难题。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指境内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券。与银行贷款相比,私募债券具备审核周期短,募集资金使用灵活,综合成本低等特点。
去年5月22日,中小企业私募债全国试点启动。截至今年6月底,沪深交易所已有210家企业完成中小企业私募债备案发行,筹集资金269.9亿元,私募债券发行已日益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品种。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设计的金融产品,具有财务门槛低、发行程序便捷的特点,是促进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创新举措。今后将从“山西股权交易中心”866家挂牌企业中选择高质量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人,积极做好前期准备,进入备案阶段,准备上市发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根据山西省政府和深沪交易所签署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合作备忘录》及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条件的山西省未上市非房地产、金融类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为规范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山西省要求,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人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尤其是对信息说明书中的资产负债情况、投资收益、还款来源等关键信息做出清晰详实的阐述;此外,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要对申报材料和企业进行严格审计和尽职调查,确保整个过程依法合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