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关于调整增补全省新闻出版业重点项目库的通知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机关各处室,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山西出版传媒集团,太原日报报业集团,非时政类报刊传媒五大集团等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效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结合“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现就全省新闻出版业重点项目库调整增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入库项目的评估工作
(一)主要任务:各项目承担单位对列入《山西省新闻出版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附件1、附件2中的重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
(二)评估方式:本次项目评估采取对口逐项报送的原则,即:
1.列入山西省新闻出版业“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库的现有项目评估,省直单位的由省局和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其余由各市局组织。
2.列入山西省“十二五”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库的项目评估,对照其类别划分,分别由省局出版管理处、科技与数字出版处组织实施,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配合。
(三)评估要求:应准确全面地把握本行业领域重点项目的推进实施情况,按照“已完成、进行中、核批中、论证中、已搁置”等5种类型,科学合理地划分入库项目。对于已搁置项目,要提出调出调整的具体意见。
其中,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应提供1000字以内的推进情况简介,主要内容包括:该项目进展情况、经费筹措情况、预期或已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二、新增入库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主要任务: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符合国家和省文化产业政策,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新闻出版项目,申报新增列入全省新闻出版业重点项目库。
(二)申报主体:山西省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新闻出版单位以及从事新闻出版业务的相关法人单位均可提出项目申请,经同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初步审查同意后,报送至省新闻出版局。
(三)申报要求: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报《山西省新闻出版业重点项目推荐表》。(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库的有关工作,由省局出版管理处、科技与数字出版处负责组织实施)
为保证项目的落地率,新增项目必须提供项目意见书或可研报告,方可申报入库;能在2015年底前完成的项目,享有优先入库的权利;目前已基本完成,但前期未能列入我省新闻出版业项目库的优质项目,亦可申请补充入库。
三、报送要求
(一)各处室各单位应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确保评估材料客观真实、申报材料完整可信。
(二)相关材料应于9月25日前,经单位负责同志签批后,报送至省新闻出版局。其中,书面材料一式3份、电子稿1份。
联系人:潘焱(4922120)朱小平(4922232)
电子邮箱:sx4922120@126.com
(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局相关部门沟通联系。
附件:山西省新闻出版业重点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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