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古交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招聘
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保障中共古交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人员力量,统筹规划干部队伍建设,拟以劳务派遣形式聘用3名工作人员,协助从事纪检监察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特委托山西红杰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次招聘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
4. 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积极进取、勇于奉献、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
3.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且具备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岗位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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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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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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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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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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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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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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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拥有从事财务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经验。获得相关执业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能适应经常性的加班和出差,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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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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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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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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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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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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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5.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 有吸毒史等不良嗜好及其他不宜从事上述工作岗位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信息发布: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http://www.hjrlrc.com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8:00—10月21日17:00
咨询时间:08:30—11:30,14:30—17:00;
咨询电话:0351-733966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扫描上传);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红底彩色照片;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简历等有关证明材料;
(5)相关资格证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次招考费为每人200元(注:请报考人员付款时务必备注本人姓名),由山西红杰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收取。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一旦报名成功,不予退费。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8日9:00-11:00
2.笔试地点:中共古交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等。
4.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时间90分钟。
5.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6.笔试成绩的60%计入最终综合成绩。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10月31日9:00—10:00
2.面试地点:中共古交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3.面试内容: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和举止仪表等。
4.面试方式:抽题回答及现场提问等。
5.面试成绩的40%计入最终综合成绩。
(五)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核算确定最终综合成绩,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未入围所报考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空缺岗位(与原报考岗位同类且专业相近)报考条件且本人服从调剂的,经用人单位评估通过后,可调剂至对应空缺岗位。否则,将减少该招聘岗位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体检及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2.公司组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八)储备库建立
除拟录用人员外,其余人员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储备人员,储备库有效期为自确定储备人员名单起12个月。如有空岗名额,从储备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政审通过后,最终确定拟录用的人员将在中共古交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十)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中共古交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的山西红杰人才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录用人员中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后方可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十一)培训
对录用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
四、薪酬待遇
按用工单位标准执行
五、工作地点
中共古交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被录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在职人员须在公司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
(四)考生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山西红杰人才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山西红杰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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