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凯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朔州)公开
招聘教室管理人员公告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山西凯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现面向社会招录4名教室管理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教室管理人员4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能力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具体条件
1.性别要求:女性;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掌握电脑基本操作;
5.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身上有纹身者;
5.其他不宜从事本工作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信息发布: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http://www.hjrlrc.com)。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咨询时间: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
咨询电话:0349-6661765 0351-6979666。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
(1)线上报名流程:
①报名方式,请用电脑登录红杰招考系统输入网址(http://bm.hjrlrc.com/)开始按照系统提示找到相对应的报考单位,点击报名,报名后会弹出相对应的招聘公告,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阅读完成后,点击公告最下方接受按钮,开始注册新用户,按照用户栏仔细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微信号、同时设置8位以上的密码,设置完成后再次输入注册密码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注册按钮。
②点击注册按钮后,弹窗弹出注册成功提示,点击确定按钮,同时会进入红杰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项目栏,逐一填选并确认相关信息。所有报考资料分别用手机拍照或扫描仪扫描成图片格式(格式为jpg图片格式,然后使用压缩软件将图片压缩为50-90kb之内),图片按照规定压缩成功后,按照相对应的上传格式栏逐一上传,扫码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完成。
③完成报名流程,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考试前统一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线下报名地点: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朔州市朔城区市府西街奥林花园北门18号商铺)。
3.报名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1)报名表,报名者登录山西红杰人力人才官网(http://www.hjrlrc.com),在网站首页下载并填写《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
(5)学信网上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近期红底一寸照片;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次招考费为每人200元,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收取;以上情况如有变化,以公告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关注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及时查看相关通知。
2.面试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名单。面试成绩及拟录用名单请关注官网及时查看相关通知。
(四)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山西凯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按年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中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后方可签订合同;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所有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五)岗前培训
对拟录用的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公务礼仪、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待遇面议
六、工作时间
上午8点—12点;
下午14点—18点(秋季,夏季推后半小时)。
七、工作地点
山西省朔州市某高校
八、注意事项
(一)按招聘岗位数1:1 的比例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以补充公告为准。
(五)本公告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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