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招录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为加强和优化临汾市消防救援力量,满足临汾市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等法规政策,依据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晋消发[2022]59号),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现就临汾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与组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3名,限男性,山西省内户口。
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支队级单位在临汾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
二、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
在职期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要按照《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等管理规定,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落实正规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山西省内户口;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为18周岁至22周岁,出生时间为2001年9月12日至2006年9月12日。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专职消防队员和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9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经支队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5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是指:
1.持有篮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的人员;
2.持有健身健美相关资格证的人员;
3.急救医疗人员(需具有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4.具有车辆维修、审计、计算机、财经、建筑、公文写作、新闻采编、平面设计、无人机驾驶、潜水、舟艇驾驶、绳索救援技术、影视传媒等相关专业资格的人员;
5.持有A1、A2、B2机动车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该类车型的人员。
优先录用规则:
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三等功”等表彰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不录用范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五)曾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七)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八)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15时至9月20日17时。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关注“临汾消防”和“临汾专职消防员招录”公众号,根据提示要求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人员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携带好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必备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临汾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1份,在“临汾专职消防员招录”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后即可导出)。
(4)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
(5)家庭成员(父母、配偶)无犯罪证明。
(6)本人及配偶征信报告。
(7)《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表》(1份,见附件)。
(8)准考证(1份,在“临汾专职消防员招录”公众号提交报名信息后即可导出)。
2.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
(1)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从事消防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特殊专业人才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A1、A2、B2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招录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格检查、政治审核、体能测试、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1.体格检查
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2.政治审核
政治审查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政治审核需提供材料:
①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父母、配偶)无犯罪证明。
②本人及配偶征信报告。
③《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政治审核表》。
3.体能测试
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俯卧撑(2分钟)、屈腿仰卧起坐(3分钟)、原地跳高,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2分~25分,总成绩最高100分,任意单项达不到最低分值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4.笔试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笔试内容,主要考核关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相关文件(参考范围见附件),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5.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测试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电脑评判,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5.面试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责任感与进取心、自我认知能力,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6.公示
根据招录对象的总成绩(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体能测试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排名,综合政治审核、体格检查、优先录用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同时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30%的数量确定待补录人员名单,名单将通过“临汾消防”或“临汾专职消防员招录”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教育训练2个月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此后不再进行补录。
(四)入职培训
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须参加入职培训(试用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
培训期内,由支队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将房室传导阻滞、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横纹肌溶解、传染性疾病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合同期内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并记录相关人员信用记录。入职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需退还个人工资、体格检查复查费、训练伙食费、被装费等。
(五)劳动合同签订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5年(含试用6个月)。
五、待遇保障
1.政府专职消防员的等级规定、等级年限、职务设置、工资标准和晋级晋升办法按照《山西省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由支队以上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执行。
2.工作期间提供食宿、被装等,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在临汾市享受消防救援人员交通出行、绿色就医等优待政策。
4.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可发展为党(团)员,可参加支队组织的相关特种技术培训。
5.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表彰奖励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群体组织表彰奖励范围。
六、报名须知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征召工作由临汾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审查贯穿征召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以及在考核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入职后查实的,予以辞退处理。
2.本次征召除体检费自理外,不收取报名费、咨询费、辅导费、工本费等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任何中介推荐,报考人员自行报名,防止上当受骗。如有招录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电话:0357—718411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15:00-18:00。
3.在招录期间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临汾消防”或“临汾专职消防员招录”公众号进行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查阅信息,注意接收公众号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加考核,未能按规定参加任一考核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录过程中,有关通知以“临汾消防”或“临汾专职消防员招录”公众号发布为准。临汾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临汾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举报电话号码为:0357—7184119。材料邮寄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河汾四路116号临汾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察科。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能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表》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笔试参考内容》
临汾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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