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地点:
山西省人才招考测评基地(山西综改示范区安泰信产业园A区702栋,从702南门进入考场)。
(三)资格复审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详件附件1)。
(四)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报名时填写信息的各类证书原件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一寸红底照片2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专业机构翻译的中文版成绩单;
(5)报名表(应包括在现有岗位取得的成绩等,详见附件2);
(6)资格、资质证书等(已通过考试未领证者,须提供成绩单或相关证明);
(7)笔试准考证;
(8)已参加工作者,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9)所报岗位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声明
(1)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体检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出现以上情况形成的面试名额空缺,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