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关于用工主体形式转变的通知
各外派人员:
我公司与用工单位(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劳务外派协议期限为三年,将于2025年06月30日到期。近期,接用工单位通知,因学校用工主体变更,涉及我公司“外派人员变更”问题反馈,我公司拟将外派用工形式主体转变为太原市育苗幼儿园外派用工形式。
1.自愿同意转变用工主体形式者按照太原市育苗幼儿园待遇、岗位执行,工龄、档案、保险一并累计,先签订解除协议,继续留用者和甲方指定单位签订劳务外派协议。
2.不同意解除者我公司联合用工单位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签订解除合同书。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补偿金。
特此函告。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