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省平顺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笔试变更通知
因疫情防控需要,原定于2022年10月29日(周六)上午的笔试考试变更为线上笔试的方式,原定于2022年10月30日(周日)的面试暂时取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现将笔试通知安排如下:
一、笔试方式及流程安排
本次笔试采取线上笔试,流程分为模拟笔试、正式笔试
考生需自备一台具有正常摄像及上网功能的电脑、一部手机、一个手机支架,确保网络畅通,电量充足。
(一)模拟笔试
1.模拟笔试时间:2022年10月30日上午9:00—下午17;30。
2.模拟笔试链接:模拟笔试链接将通过短信和邮件方式通知。
3.注意事项
(1)调试期间对设备调试或系统有任何疑问的请致电咨询010-57420297或线上联系在线客服。
(2)模拟笔试试题数量、试题内容等均不等同于正式考试,仅供考生熟悉笔试流程及调试设备,不作为成绩评估。请考生务必完整体验模拟笔试作答、交卷过程,以便测试考生个人的软硬件和网络条件。
(3)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考前设备调试,在正式考试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造成考试时间损失甚至无法正常完成考试的,将无法进行补时或补考。
(二)正式笔试
1.正式笔试时间:2022年10月31日上午10:00—11:30,考试时长90分钟。
2.网址:正式笔试链接将通过短信和邮件形式通知。
3.注意事项:
(1)正式笔试前30分钟,考生登录系统进行设备检测,开考后15分钟系统不再接受考生登录,迟到考生视为放弃正式考试资格。
(2)考试期间对设备或系统有任何疑问的请致电咨询010-57420297或线上联系在线客服。
(3)考生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线上笔试全过程实时监控,全程录屏、录像,凡违反考试纪律的,将依规处理,考生在线笔试录像经鉴定不符合考试要求的,笔试成绩无效。
(4)如因考生软硬件设备、网络等原因无法正常参加笔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考试要求
(一)考试环境要求
考生应选择安静、光线充足、独立的空间独自参加考试,不建议在公共场所进行考试。考试全程禁止无关人员出入考试场所。
(二)电子设备要求
1.具备正常摄像及上网功能的电脑,作为第一视角监控设备,电脑操作系统要求为 Windows(推荐 Win7、Win10)或 Mac OS(10.13 以上);浏览器请使用最新版本的谷歌Chrome浏览器(版本至少为73以上);考试所用电脑只能配备一个摄像设备(内置或外置摄像头均可)。
2.具备正常摄像及上网功能的智能手机或平板设备,作为第二视角监控设备。
3.网络带宽不低于 20Mbps,建议使用带宽 50Mbps 或以上的独立光纤网络;网络上传速度不低于 2MB/s。
4.考试全程必须同时开启实时监控和第二视角监控设备,实行在线视频监控。考试要求启用音频监控,考试设备须具备音频输入输出功能。
5.考试设备应保持电量充足,建议全程使用外接电源。
6.正式进入考试系统前应关闭电脑和手机(含平板设备)上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网页和软件,包括安全卫士、电脑管家及各类通讯软件等,以免导致系统误判。
7.考生进入答题界面后,应第一时间点击屏幕上方逐一检查各个视角的录像功能是否正常,确保录像正常后,再开始答题。如考试期间出现黑屏等无法录制考生及周边环境的问题或故障,经技术鉴定属于考生设备或自有网络造成的,考试成绩将视为无效。
(三)用作第二视角监控的设备使用要求
1.需要在第二视角监控设备(智能手机或平板设备)上提前安装微信并登录账号。
2.需使用手机或平板支架将智能手机或平板设备固定摆放,便于按监控视角要求调整到合适的位置和高度。
3.开启监控前应关掉与考试无关应用的提醒功能,避免来电或其他应用打断监控过程。
4.第二视角监控设备摄像头建议架设在考试设备的侧后方、距离1.5米-2米处、摄像头高度 1.2-1.5 米,与考试位置成 45 度角。(如下图所示)
5.第二视角监控设备架设好以后,可以使用前置摄像头的拍照功能,查看监控效果、调试监控角度,确认监控摄像头正常工作无遮挡,监控范围覆盖考生上半身(双手可见)、完整的考试。设备、答题设备的屏幕、以及考生周边环境。保证考试区域光线均匀充足,避免监控画面过暗或过亮,导致监控效果不佳被判定为违反考试纪律。最后,请仔细检查监控设备摆放的稳定程度,避免考中设备倾倒造成损失。
6.建议考生准备4G等手机移动网络作为备用网络(如开启个人热点),并事先做好调试,以便出现网络故障时能迅速切换备用网络继续考试。
三、考试作答步骤
(一)点击打开链接。进入考试过程中的任何核验步骤均不可跳过,请务必完成每一项核验。正式考试前10分钟内请再次刷新网页,以免因网络问题影响进入正式考试。
(二)完善与确认个人信息等内容。
(三)人脸识别。点击“打开摄像头”并点击“点击拍照”,拍照成功后点击“下一步”。
(四)声音设备测试。点击录音并清晰朗读验证码。朗读完毕后点击“停止录音”,设备检测通过后点击“下一步”。
(五)屏幕录制。点击“打开屏幕录制”,选择“您的整个屏幕”,点击“分享”,显示“屏幕分享成功”后点击“下一步”。
(六)扫描二维码。第二视角监控设备准备就绪后,请扫描屏幕中二维码,按照流程进行配置。
注意:请仔细阅读考试系统上的“考前须知”,确保清楚考试时间、考试流程以及遇突发状况如何处理等信息。考试时间到方可点击“同意并进入考试”。
四、重要提示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勿上当。
2.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通知,按照要求参加笔试。
五、联系方式
线上笔试技术支持:010-57420297(9:00—20:00)
考务咨询电话:0351-7339666 0351-6979666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
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条例
为规范本次在线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考生和本次考试相关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相关要求如下:
第一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所处考试环境同时出现其他人的;
(二)使用快捷键切屏、截屏退出考试系统或多屏登录考试端的;
(三)离开座位、离开监控视频范围、遮挡摄像头的;
(四)有进食、上卫生间行为的;
(五)有对外传递物品行为的;
(六)佩戴耳机等一切电子设备的;
(七)带墨镜、带口罩、带帽子等遮盖面部五官行为的;
未经允许强行退出考试软件的;
(八)其它应当视为本场考试违纪的行为。
第二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伪造资料、身份信息替代他人或被替代参加考试的;
(二)非考生本人登录考试系统参加考试,或更换作答人员的;
(三)浏览网页、在线查询、翻阅电脑和手机存储资料,查看电子影像资料的;
(四)翻阅书籍、文件、纸质资料的;
(五)未经许可接触和使用通讯工具如手机、蓝牙设备等,使用各类聊天软件或远程工具的;
(六)其它应当视为本场考试作弊的行为。
第三条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作弊行为:
(一)拍摄、抄录、传播试题内容的;
(二)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四)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五)考生的不当行为导致试题泄露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六)经后台监考发现,确认考生有其它违纪、舞弊行为的;
(七)若发现考生有疑似违纪、舞弊等行为,考试结束后由考务人员根据考试数据、监考记录、系统日志等多种方式进行判断,其结果实属违纪、舞弊的;
(八)其它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四条 考生有第一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本场考试成绩。
第五条 考生有第二条、第三条所列考试舞弊行为之一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 如考生因电脑设备问题、网络问题、考生个人行为等问题,导致电脑端和手机端考试视频数据缺失,而影响考务人员判断本场考试有效性的,取消本场考试成绩。
第七条 笔试过程中,因设备硬件故障、断电断网等问题,导致笔试作答数据无法正常提交,应在30分钟内联系技术服务热线,否则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第八条 笔试过程中,因设备硬件故障、断电断网等问题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考试时间不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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